小豬出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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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魂的乖翰仔
2018-04-18 08:44
男同板

#圖 婚姻平權三公投要求立專法你不能漠視

2018/04/17 中選會通過了反同方的三個提案: Q1:曾獻瑩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Q2: 游信義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Q3: 曾獻瑩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釋憲以後同志結婚還要全民同意? WTF?! 以上三個問題仔細看都充滿陷阱。 重點為何中選會直接讓公投題目通過?中選會至少可做一件事,聲請大法官釋憲解決疑慮,但中選會卻直接選擇讓公投案過關。不是代表中選會因為題目的模糊程度給設計直接通過? 再來這樣的題目導向方式去讓民眾公投,較易會去選擇「是」,我同意。更何況對這些議題不了解的民眾們,更容易走向題目陷阱內! 然後萌萌們為何這樣做? 不外乎就是在釋憲兩年大限結束前帶風向到專法、還有另闢新戰場在性別平等教育上。 必須再次讓大家知道為什麼有必要同婚入民法而非立專法! 雖然大法官釋憲解釋現在沒保障同志結婚就是違憲,但「用什麼形式保障」這件事大法官認為這是立法機構的職權範圍,所以這次公投假使沒有實質法律效力,也很有可能被視為立專法的民意基礎。 為什麼立專法還不滿意? 你們同性戀要求好多喔! 有特別法優於一般法幫你們保障權利還不夠嗎? 你或是你身邊是否也有朋友們有這樣的疑惑呢? 簡單幾張圖告訴你,為什麼堅持修改民法才是對的。 若公投萌萌們票數較大有什麼影響? 澳洲通過全民公投,是否同意同志同婚,以61%贊成大贏38%反對。但是,這不表示澳洲的同志朋友明天就可以結婚了,由於這次公投不具法律效力,真正的同婚合法化仍需要國會表決通過。 回到台灣,事實上反同團體也一直在推動同性婚姻公投(但也曾因為程序問題被政府打槍),像是「婚姻家庭,全民決定」等標語就很常聽到,有些反同人士常常就會嗆:「你們挺同婚的就是不敢公投嘛!」但是同性婚姻真的適合公投嗎? 再次強調,澳洲這次的公投在法律上並沒有強制力,最後還是得回到國會解決,所以性質其實比較接近民調,而「台灣的正式公投卻是有法律效力的」。 最後請大家踴躍分享,一人一連署,傳遞訊息出去,千萬別再漠視了。自己的幸福及權益,自己來捍衛! 連署網址: 反制萌萌公投,需要妳/你的力量!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6DRbEIPSPfFOwFfJCQDNPq2CdvFERXGiVvwsahNHbg00biw/view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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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文
匿名
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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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如果這三個有一個過關,跟大法官釋憲結果會如何發展 而且,他們竟然不敢把題目設定為以立專法,用民法「以外」
2018-04-1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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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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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明明很努力分享訊息 卻一堆無動於衷的死同性戀 自己的權益不會自己爭取?
2018-04-1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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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3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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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太懂幹嘛設計模糊的陷阱給中選會跳?給我們幸福還要搞這手段對你我都很累,為什麼包容他們學不會??
2018-04-1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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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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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他們學的會的話,還會出來反同,被我們叫他們萌萌嗎?
2018-04-1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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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5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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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保障透過民法或專法是屬於立法自由形成範圍,由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們決定。 會吵得小孩有糖吃,與其花時間精力在管萌萌的公投,不如多花一點時間督促立委快點決定、草擬同性婚姻相關法案。
2018-04-1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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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魂的乖翰仔
6 樓 (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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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連個草案都拖很久。 但不得不說,就是因為反方聲浪也不小,立委們也必須聆聽他們的聲音,才會一再拖延。 且這次公投若再次讓護家盟方的得勝,勢必草案更是遙遙無期。
2018-04-1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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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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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會過還不是有四個87立委去施壓的,真的超想罵髒話
2018-04-18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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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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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8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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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
2
1樓打不贏憲法 沒錄用 萌萌這次終於找到懂法律的人 你會發現他們技巧性地避開直接違法憲法 (釋憲文說要專法或修民法他不管) 所以萌萌的問題言下之意是要求專法 沒有不給同志保障 只是民法不能寫同志婚姻 巧妙利用釋憲文漏洞 因此政客可能會因此嗅到風向 礙於選票壓力選擇立專法
2018-04-1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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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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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填
2018-04-1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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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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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是民法跟專法來看的話,以法律立場來看.....特別法(專法)大於 一般法(民法),都是以特別法先看。 再者,大法官釋憲結果後,是任何人必須去遵守,包含司法人員,一般法律規定跟釋憲內容來比,也是以釋憲內容為第一遵守。
2018-04-19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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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
1
11樓 以你所見,確實如此,可以認同!不過家事事件法規定內容不也等同修改?光是修民法親屬編也只是單一,規定一些比較詳細在家事事件法,現行的民法親屬編重要都被拉出在家事事件法當中,也詳細規定在家事事件法。民法修法,其實也無法去牴觸特別法,特別法優於一般法,要看今天是那條法條比較來看。
2018-04-1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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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
0
不能填了
2018-04-2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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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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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60931407745994&id=360009331171535
2018-04-21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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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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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專法外國人能跟台灣同志結婚並留在台灣共同生活嗎
2018-04-3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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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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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 不論是民法、還是專法保障同婚,基本上不會影響配偶申請「依親居留」,如果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可能會沒有辦法讓同性婚姻有效成立,跨國結婚有些手續要辦
2018-05-21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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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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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 可是這樣不就是違法人權與中華民國憲法違反嗎?
2018-05-21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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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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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樓 曾經有台灣人跟馬來西亞人結婚 因為馬來西亞不承認中華民國(台灣)是個國家 所以不讓馬來西亞人民放棄國籍(馬來西亞人他已申請歸化台灣) 我想表達的事情是中華民國(台灣)是個國家世界上承認的國家非常少 中華民國的憲法沒有直接規定保障同婚,同婚保障是透過釋憲來保障的 其他國家憑什麼要被我們的釋憲給拘束?
2018-05-21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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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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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哪裡是陷阱? 不是都要選不同意嗎? 第一個問題和第二都還是感覺不納入民法 不修改民法阿 第三個問題我覺得這個教育不教 為了還是會有很多歧視的想法 所以我都選擇不同意
2018-05-2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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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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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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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匿名
2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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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附議一下喔 支持修正公民投票法,明定不得透過提出公投案方式,限制、剝奪、或減少人民享有之基本權利 (按附議的按鍵在手機版網頁的最下面)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f956ac1-caaf-47e1-9fa0-955fa768eea6?fbclid=IwAR2WohvsB72lLgZoapuKW943KckzWbvQ5sp2rg1QzyfSbLDq5_ZHCNOjNGM 還差4000多個附議,大家幫忙點一下吧
2018-12-0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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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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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樓 請問基本權利的定義?
2019-01-1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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